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8日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推进我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学校所属企业管理规范、提质增效,推动学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内涵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罗士喜
副组长:张 伟 杨宝进 姚 毅
成 员: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河南牧经海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部
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三、改革方式
明确河南牧经海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资产经营公司”)为学校唯一经营主体,将校办企业全部转入海润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对校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实施改革。主要改革方式为:
1.清理关闭。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不具备持续生产经营条件、没有开展实际经营业务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注销、撤销、破产等方式清理关闭。
2.脱钩剥离。对与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关联度不高,但能正常经营、有稳定收益的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依法依规与学校脱钩,由学校与接收单位协商签订划转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关系。相关收益统筹用于学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成本和学校事业发展。
3.保留管理。对与学校教学科研紧密相关的郑州牧专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海润产业园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院、河南牧经食品与饲料检测有限公司、河南润鼎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纳入海润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对不宜纳入企业管理的各类资产,一律收回由学校统一管理。
4.集中监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后,学校原则上不再新办企业。海润资产经营公司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确保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根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方案和改革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要求,将海润资产经营公司及保留企业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四、实施步骤
1.全面清查清理(2020年11月30日前)。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校办企业产权关系、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并出具清查报告。
2.制定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范围、方式、路径、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并将实施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3.推进改革工作(2021年12月31日前)。领导小组要依据实施方案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合理确定资产价格,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同时,要做好校办企业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置、人员安置、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等相关工作。改革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将工作开展的具体过程、采取措施、实施情况、改革成果及改革后所保留企业的后续发展等情况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五、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实施学校校办企业改革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校办企业经营现状,提出初步改革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并监督改革方案落实;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政策支持;负责相关手续报批报送等工作。
3.海润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对所属企业的产权关系、资产状况、债权债务、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并列出清查报告上报领导小组;根据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4.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海润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建立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校办企业体制改革的领导,协调推进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在校办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应对,做好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校党委要加强对校办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强化监督管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过程的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海润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海润资产经营公司良性运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妥善安置人员。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妥善安置企业职工。校办企业中的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选择回到学校或留在企业。对选择回到学校的人员,学校要妥善安置;对选择留在企业的人员,企业要依法依规做好人事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对校办企业现有的聘用人员,由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4.严格责任追究。校办企业体制改革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不得违规隐匿、转移、转让、出卖企业资产或变更企业登记,不得借改革之机逃废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和产权交易等工作,不得搞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校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审计处要做好改革涉及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因履职尽职不力、违法违规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主体,要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